我公司针对天津某传动机电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---名称为新型起重及运输牵引装置(专利号:01229546.9)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申请,现决定书已下达,按照决定书中描述,该专利的权力要求归纳为四点:
1、本专利的电机为三相异步电机。
2、本专利的制动器为电磁制动器。
3、本专利的传动部件为行星齿轮传动系,包含第一级行星齿轮传动机构、中间行星齿轮传动机构、末级行星齿轮传动机构。
4、本专利是一种起重及运输牵引装置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1、2、4无效;3继续有效;最终决定该专利“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”。
广大生产换带装置和电动滚筒的厂家如需要本决定书的正文(共十页),请与我公司联系,我公司将无偿提供,以防各生产厂家上当受骗,更不能相信专利权人---天津某传动机电公司的与事实不符的宣传。
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(第12995号)
发布时间:2012-08-28 13:29:37